四川省卫校欢迎您!
 联系电话:18908196750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区
 在线Q 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当前位置: 四川省卫校 > 学生天地 > 医药相关基础知识

 

医药相关基础知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3

什么是药品?医药相关的基础知识是什么?

1、什么是药品?

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特殊在于药品与人们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具有双重性,好的一面(治疗作用)和不好的一面(毒副作用)。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同时它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过程都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

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审批、质量监督等,负责组织查处这些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简称是SFDA,官方网址是http://www.sfda.gov.cn。从SFDA网上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我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法规、合法产品记录,违法事件曝光、及安全用药相关知识等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也有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在遇到假劣药等问题时,可向他们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什么是药品的副作用?

答:药品的副作用是指人在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药物往往具有多种作用,当人们利用其中某一作用治疗

疾病时,其余的作用便称为副作用。它们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治疗疾病的目的而改变。

4、什么是假药?

答:《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的。

5、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答:《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6、什么是劣药?

答:《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7、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答:《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8、如何识别假、劣药品?

答:(1)查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查看有效期及药品外观:无论注射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散剂、溶液剂及药材等,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等,即可视为劣药。药品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不从非法途径购药:游医和地摊药贩等这些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大都习惯使用“奉送”或“无效退款”等骗术卖假药;街头张贴的药品小广告,吹嘘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种疾病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

9、什么是处方药?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英文缩写为Rx,它由R和X二个字母组成,R是 Receptor的第1个字母,表示给患者(接受者)之意,X表示处方的内容。处方药的适应症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因此在购买和使用时需要医生的处方来指导使用。

10、什么是非处方药?

答: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通常非处方药比处方药的安全性要高一些。非处方药英语称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

11、怎样识别处方药?

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七条指出: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上。具体内容为: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此外,它们无“OTC”标识。

12、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答:(1)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OTC标识又分为红色和绿色两种,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底白字,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底白字。绿色的表示药品的安全性更高一些。

(2)非处方药应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醒目地印有以下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13、非处方药一定安全吗?

答: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有较高的安全性、不易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己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例如,常用的胃动力药多潘立酮片(吗丁啉),尽管长期服用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大部分患者可放心服用,但对于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等患者是禁用的,因其可能加重病情,选择药物时应注意仔细阅读说明书。

14、什么是抗生素?

答:顾名思义是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或抑制致病微生物感染的药物。不仅对细菌、霉菌等“菌”类致病微生物具有抑杀作用,而且对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其他致病微生物及恶性肿瘤细胞也有良好的抑杀作用,青霉素、链霉素、罗红霉素等都属于抗生素。

15、什么是耐药性?

答:耐药性又称抗药性。有些人长期应用抗菌药物后,病原体对药物产生抵抗性能,即抗药性。对产生抗药性后的病原体使用抗菌药物往往导致治疗失败。在剂量不足或不恰当地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时更易产生耐药性。耐药性严重者可使多种抗菌药物失效。因此,抗菌药物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16、我国兴奋剂管理法规有哪些规定?

答:《反兴奋剂条例》于2004年3月颁布实施,主要规定:

(1)药品生产企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食品中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应当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2)经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3)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

(4)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其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和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前款规定以外的兴奋剂目录所列其他禁用物质,实行处方药管理。

17、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广告?

答: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你家信箱里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常见有以下情形:

(1)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

(2)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的内容;

(3)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绝对化语言和表示;

(4)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5)利用公众人物、名人、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

(6)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杂志、报纸、互联网等)发布广告;

(7)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甚至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宣传;

(8)利用公共场所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药品宣传、推荐。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18、如何看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答: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依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分或者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

药品说明书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药品的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贮藏条件及注意事项,但如果是处方药,仅仅凭说明书还难以全面了解、正确使用该药品。病人切不可凭借一份药品说明书擅自“对号入座”、乱用药,而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1)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可以有多种药名,如通用名、商品名、化学药品名等。

有些不同的药品,名称只差一个字,要注意区分,不要错用;

(2)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目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生产批号表示具体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为药品质量可以保证的期限;

(3)药品成分:若是复方制剂则标明主要成分;

(4)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化学药品标“适应症”,中药标“功能主治”。它是药品生产厂家经充分的动物药效学实验及临床人体实验的基础上确定的,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才允许刊印,往往包含很多适应症,也有的标明药理作用和用途;

(5)用法用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剂量,并以药品的含量为单位,若小儿或老人使用须按规定折算使用;

(6)药品不良反应及副作用:药品的其他不良反应也常常包括在这一栏中;

(7)注意事项或禁忌:安全剂量范围小的药品必标此栏,而安全性高的药品也可不写此栏,注意事项还包括孕妇、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应注意的内容及其他药品合用的禁忌等;

(8)贮存:若需特殊贮藏条件的药品,则在此栏标明,如避光、冷藏等;

(9)规格:包括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

19、如何判别药品的有效期限?

答: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有效期格式:有效期至××年××月,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有不同的方法,所标的日期也不相同,例药品生产日期是2003年2月3日,有效期3年,则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06年1月,目前我国各药品生产企业有效期日期采用的标注方法都是“有效期至”,其计算方法为:按照生产日期标注的年月加上有效时间,再减去一个月即为应标注的有效期至的年、月,例药品生产日期为040501,有效期为一年,其有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05年4月”,代表2004年5月生产的药品,有效期为一年,药品至2005年4月30日24时以前有效。为了方便患者能保证药品有效期内服用,建议药品有效期标注时,将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标注出来,例药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20日,有效期两年,则有效期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10月19日”,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将有效期至标注到年、月、日比只标注到年、月容易理解和判断药品具体的失效日期。新政策是要求标明使用期限的。

20、如何看懂药品名称?

答:现在药品的品种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人们往往通过药品名称来区分不同的药品。但实际中,一种药品有时会有多种名称,这给消费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因而,看懂药品名称,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看到的药品名称通常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等,消费者应主要注意其中的通用名、商品名(品牌名)和别名。

药品的通用名称,即国际非专有名称,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是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的药品法定名称,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使用一个药品通用名。如:对乙酰氨基酚、头孢他定、盐酸小檗碱、阿司匹林等都是药品的通用名。任何药品说明书上都应标注通用名,选购药品时一定要弄清药品的通用名。我国规定,药品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因而较容易识别。

药品商品名是由生产厂商命名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药品名称。许多生产厂家或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往往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品名(品牌名),以示区别。商品名右上角往往有符号或表示已经注册的商标。药品的商品名往往因厂而异。同一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但可有多个商品名。商品名反映的是药品生产厂家的不同,品牌的不同。如:巴米尔为阿司匹林的商品名,又如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有百服宁、必理通等。

别名是由于一定历史原因造成某药曾在一段时间使用过一个名称,后又统一改为现今的通用名,那个曾使用一段时间、人们已习惯的名称即称为别名。例如解热镇痛对乙酰氨基酚为通用名,扑热息痛为别名。

药品宣传大多使用商品名(品牌名),消费者也对商品名(品牌名)比较熟悉,选购药品时,消费者应首先识别药品的通用名是什么,从而判断该药的成份,弄清该药是不是自己要买的,或与自己正在服用的药是不是存在成份相同的情况,要注意选择质量好,信誉高的品牌,以免买错药或重复用药,导致严重后果。例如,许多感冒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成份,如果不看清楚,将多种感冒药同时服用,就可能导致对乙酰氨基酚服用量过大,造成肝损伤。

21、什么是药品批准文号?

答:简单地说,药品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具体来说,它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经审查后发给药品生产企业一个表示批准的文号。《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国产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等。购买药品时应认准药品批准文号。

22、药物的慎用、忌用、禁用有什么区别?

答:“慎用”是指该药可以谨慎使用,并非绝对不能用,但必须密切观察病人用药情况,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通常是在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忌用”是指避免使用的意思,即最好不用。

“禁用”是指绝对禁止使用。某些病人如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阿司匹林,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应禁用,又如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对那些正从事机械操纵、驾车船或高空作业者应禁用。

23、基本药物是价格便宜、质量低、效率差的药吗?

答:基本药物是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首选药物,基本覆盖了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这些药物是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廉质优的原则结合国情和国际经验遴选出来的,绝不是质量低、没有效果的药物。

24、中西药一起吃,会不会增加不良反应?

答:中药、西药联用,有时能达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有时候合并用药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这里面的情况非常复杂,应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

25、针剂可以口服吗?

答:每种剂型都是经过系统研究确定的,切不可随便将针剂改为口服使用。

26、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

答:服药时喝酒危害大,因为酒中含有浓度不等的酒精,服药时饮酒可与多种药物发生反应,会降低药效或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如服用阿司匹林时饮酒会增强阿司匹林对胃的刺激作用,会导致上消化道出血。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酒精对人体的损伤。例如,服用甲硝唑等药物时饮酒将会出现严重的酒精中毒反应,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头疼、头晕、低血糖、腹泻、腹痛等症状。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27、为何“创可贴”不能乱贴?

答:创可贴只适用于创伤较为表浅,伤口整齐干净,出血不多而又不需要缝合的小伤口。创面较大的伤口、已污染或感染的伤口不能使用创可贴,应去医院进行处理。

28、为什么激素类外用药不可随意涂抹?

答:激素类药是一种特殊的药物,对适应症、剂量、疗程、可使用部位都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加重皮肤病症状,诱发感染,使皮肤萎缩和干燥,出现酒渣样、痤疮样损害或多毛、皮纹,长期外用激素能使局部皮肤色素减退或色素沉着。

29、为什么吃药不能喝茶?

答:茶会分解药性,最为普通的一个解释就是:茶叶中所含的鞣酸很容易与胃中的生物碱发生作用形成不溶的沉淀,从而使药不能被人体吸收,发挥不了药效作用。而很多中药的有效成分都是生物碱,如麻黄含有麻黄碱和伪麻黄碱,黄连与黄柏都含有小蘖碱,百部含有百部碱,其他如元胡、大蓟、小蓟、川牛膝、曼陀罗等的有效成分也主要是生物碱。因此,含有这些成分的药和茶水同服,就会发生沉淀而影响药效的发挥。另外,茶叶中的鞣酸具有收敛作用,会阻止人体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因而在服用党参、黄芪、山药等补养药时,饮用茶水,特别是饮用浓茶,也会降低药效。

30、中、西药什么情况下不能同时服用?

答:一般情况下均不宜同时服用。如服含铁的西药时同时服中药。既影响疗效,又易产生副作用。

31、发烧时,使用退烧药原则有哪些?

答:(1)病因不明不用药。

(2)短期低烧免用药。

(3)暴发高烧慎用药。

(4)小儿发烧早诊治。

(5)服药期间多饮水。

(6)必要时辅以物理降温。

退烧药必须慎重使用,基本原则应该是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32、为什么要慎用润喉片?

答: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润喉片当然也不例外。如果在没有炎症的情况下滥用,润喉片中的抗菌成分会杀灭口腔中的正常菌群,反而更易诱发炎症的产生,还有可能产生一些其它的不良反应,如口腔溃疡等。故润喉片也应当慎用。

33、为什么补钙也应适当?

答:补钙也应适度,不可盲目滥用,倘若过分强调补钙,钙的摄入量过高,且持续时间又较长,就有可能会产生副作用,反而会影响健康。现代医学研究证实,补钙过量会出现以下几种副作用:

(1)高钙血症。

(2)铁及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吸收障碍。

(3)对胃肠道的副作用。可见,与任何药一样,钙制剂的应用也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自身体质实际情况应用,避免因补钙不当损害健康。

34、用止疼药有哪些危害?

答:(1)掩盖病情;(2)延误诊断。

35、为什么青霉素使用前要作皮试?

答:因为青霉素容易引起过敏反应,轻的如发热及皮疹,重的出现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并可伴高热及全身中毒症状,最可怕莫过于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因此医生和患者都应该了解是不是过敏体质和有没有药物过敏史。可能许多人对这些都不清楚,所以,用青霉素前都必须作皮试,皮试有阳性反应的不能用青霉素。

36、患者使用基本药物能得到什么实惠?

答:一是节省费用。二是用药合理。三是安全有效。四是方便可及。

37、如何识别伪劣药品?

答:(1)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药品必须具有药厂所在地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标记。

(2)注册商标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商标和批准文号最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3)包装上应有药品通用名称,以及药品规格、包装规格、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症或注意事项、贮存方法和生产批号等字样。

如不具备上述三点应怀疑为伪劣药品,必须请当地药检部门给予鉴定后再决定能否应用。

(4)看药品: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视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8、服错了药怎么办?

答:万一服错了药,也不可忙乱应及时采取措施,其原则是:及时排出,针对解毒,对症治疗。

(1)催吐:俗称“扣喉”,病人错服药后当即被发现,可及时催吐,简单有效的方法是用手指反复刺激舌根部,引起呕吐。

(2)洗胃:在催吐的基础上,如病人清醒,可以大量服用茶水,然后刺激舌根部诱发呕吐,洗胃后,最好给病人服点牛奶或生鸡蛋清,以吸附药物,减少吸收和保护胃粘膜。

(3)误吃有腐蚀性药物的病人,忌用催吐或洗胃,可以灌服牛奶、鸡蛋清、植物油等保护胃粘膜。

(4)进行上述初步处理后,立即送医院,但切勿忘记将吃错药的药瓶或药盒带上,以便医生抢救时查考。

(5)如果病人已有神志不清,应注意解开病人衣领,清除口腔积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如病人已发生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持续进行心脏外按压、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39、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

答: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黏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胃复安能引起一些儿童的脑损伤;四环素、氟哌酸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滴鼻净(萘甲唑啉)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因此,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40、为什么有的人原来对某种药品不过敏,后来却过敏?

答:人体原本没有接触过某种药品,体内没有对这种药品的抗体,就不会发生过敏反应。接触过这种药品后,身体里有了这种抗体,再遇到这种药品,就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另外,有些人的过敏反应是对药品里的杂质、辅料过敏。不同厂家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不同的厚辅料,会出现“原来不过敏,后来过敏”的情况。

41、小儿为何不宜服四环素?

答:易引起小儿牙齿黄染,妨碍骨骼生长发育。

42、孕妇为何忌用阿期匹林?

答:(1)引起胚胎畸形;(2)新生儿出血;(3)孕期或分娩延长;(4)引起母体出血。

43、为什么烫伤后不可以随便涂红药水?

答:(1)影响诊断;(2)引起汞中毒。

44、用氯霉素眼药水应注意什么?

答:(1)一次一滴;(2)间隔4~6小时。

45、乱用止泻药为什么危害健康?

答:腹泻是消化系统疾病中的一种常见症状,其病因多种多样,如细菌病毒感染、消化不良、肠功能紊乱等均可引起腹泻。而一些患者将黄连素、氟哌酸当作治疗腹泻的“灵丹妙药”是很不科学的。

滥服抗生素容易引起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甚至影响肝脏、肾脏和造血功能。虽然腹泻症状表现一样,但是病因有很多种。痢疾和部分由大肠杆菌感染引起的肠炎确实是细菌感染,治疗时应当使用抗菌药物。但是,腹泻未必全是细菌感染胃肠道所致,如腹部受凉引起的肠蠕动加快等。还有些腹泻,如婴幼儿秋冬季腹泻,成人和孩子夏季“流行性腹泻”及霉菌性肠炎等疾病病因都不是通常所说的细菌感染。既然病因不同,治疗就不应该随意服用抗生素,而应及时就医找准病因另可对症用药。

46、药品变质后都有哪些信号?

答:(1)胶囊剂有软化、碎裂或表面发生粘连现象;(2)丸剂有变形、变色、发霉或臭味;(3)药片有花斑、发黄、发霉、松散或出现结晶;(4)糖衣片表面已褪色露底,出现花斑或黑色,或者崩裂、粘连或发霉;(5)冲剂已受潮、结块或溶化、变硬、发霉;(6)药粉已吸潮成发酵变臭;药膏已出现油水分层或有异臭,均不能使用。(7)内服药水尤其是糖浆剂,不论颜色深浅,都要求澄清,如果出现絮状物、沉淀物,甚至发霉变色,或产生气体,则表明已经变质了。(8)眼药水除了极少数为混悬液以外,一般都要求澄清,而且不得有一点纤维,也不能有混浊、沉淀、变色;(9)注射液不允许有变色、混浊、沉淀或结晶析出等现象。

47、怎样正确使用眼药水和眼药膏?

答:(1)眼药水内包装如果是由生理盐水和药物粉剂(如利福平等)所组成的,应自行混合后使用,否则仅仅是滴生理盐水而已。

(2)由于眼药水和眼药膏开瓶后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滴用时难免与眼部接触造成污染,因此需将第一滴药水和药膏去除后方可滴入眼内。

(3)急性炎症如伴有眼部大量分泌物时,应清除分泌物后使用眼药膏。

(4)滴眼药时,可轻拉下眼皮,暴露穹窿结膜后,将药水或药膏滴涂于结膜囊内,每次药水1-2滴,药膏布满结膜囊即可。点滴时,药瓶口应适当离开患眼,避免触及睫毛造成污染和交叉感染。

(5)未开封的药水药膏应置于冰箱内贮存或安放于避光阴凉处。对于已过有效期或药物颜色明显改变的眼药,千万不可盲目使用。滴用后可引起炎症刺激或过敏反应。

48、服用哪些抗感染药不宜进食?

答:在服用喹诺酮类抗感染药,特别是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时,与牛奶一起服用,其药物血浆浓度比起以白开水送服的浓度要低50%左右。

头孢拉定(泛捷复、克必力)与食物或牛乳同服可延迟吸收;头孢克洛但(希刻劳)与食物同服所达血浆峰值浓度仅为空腹服用的50%~75%。氨苄西林(安比林)、阿莫西林(阿莫仙)、阿奇霉素(泰力特)、红霉素、克拉霉素(克拉仙)的吸收也受食物的影响。

但凡事总有例外,有2个抗感染药与众不同,灰黄霉素较难到达指(趾)甲,故治疗手足指(趾)甲的时间较长,为增加吸收,宜在餐后特别是与脂肪餐服用;另罗红霉素若与牛奶同服,因脂溶性增强而吸收良好。

49、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

答:除了常见的饭前和饭后服药的规定外,还有下列几种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

(1)睡前服。通常是指睡前15-30分钟服用,如催眠药,在药物生效时使患者迅速入睡;又如泻药大黄、酚酞等,服后8-10小时方能见效,故可在睡前服下,第二天早晨生效;再如胆囊造影剂,服后12-14小时才在胆囊出现,也需晚上服药。须注意的是服药后要稍作活动,然后再卧床休息,不宜服药后立即卧床,以免药物滞留在食道,引起食管溃疡。

(2)空腹服。通常指清晨空腹服,如泻药硫酸镁等,它能使药物迅速入肠并保持较高浓度,迅速发挥作用。有的驱虫药,要求在空腹或半空腹时服下,若在饭后服,药物被食物隔住,就难以达到治疗目的。有些抗生素如安必仙(氨苄青霉素)、氟哌酸等宜在饭前或饭后2小时左右半空腹状态下服用,疗效较好,因食物会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3)必要时服。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而在症状发作时或有特殊用途时服用,如解热药、镇痛药、止喘药和防晕药等。这些药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使用间隔时间,不宜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以免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50、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答:有些人患病吃药时随随便便。有的认为多吃些药,病会好得快些,也有的认为多吃几次或少吃几次无所谓,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

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治疗作用的必要条件。剂量太小,达不到治疗目的;剂量太大,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药物中毒,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而服药次数又是维持血液中有效药物浓度的重要因素。药物进入人体后,经过一系列过程,逐渐被排出体外,如不及时补充,血中药物浓度降低,药物治疗作用将随之减弱。但是如果缩短用药间隔时间频繁给药,就相当于增加了用药剂量,会加重药品不良反应,易造成药物中毒。每种药物的服药间隔时间是由药物的消除速度决定的,在体内消除快的药物,用药次数可略多,在体内消除慢的药物,用药次数可少些。

此外,对于一些缓释制剂,其药物释放速度和血液中的药物浓度都是经科学的方法精确设定的,一次用药后往往可以维持12~24小时不等,一些长效制剂,维持时间可更长。增加这类药物的用药次数和剂量,只会造成浪费和增加副作用,不会对健康有利。

由此可见,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用药间隔时间不是随便确定的,而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并且每种药物各不相同。因此,病人服药一定要遵医嘱或按说明书按时按量服用。

51、要做到合理用药须注意哪些问题?

答:医生给病人治疗疾病时如何合理用药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这里不作讨论,那么病人在使用药品时,要做到合理用药须注意哪些问题呢?

(1)没有明确的诊断,病人不要擅自盲目用药。医药知识浩如烟海,就是临床医务人员也须不断学习,才能正确使用药物。因此,患病后一定要请医生诊断明确,切勿因是“小病小痛”而擅自用药,造成病情的延误或不良反应的发生。

(2)严格遵照医嘱用药。药品治疗方案是根据病情及病人的生理特点等诸多因素综合后决定的,切不可随意更改,以确保药品的治疗效果。

(3)不要迷信某些药品,譬如过分地迷信新药、进口药、贵重药、滋补保健药品等等,这些错误的用药心理会导致滥用药物。

(4)用药后要密切注意病情的发展。医生配给药物后,病人要按医嘱用药,并随时注意观察、体验病情的变化,及时反馈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供医生调整治疗方案。对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停药就诊。

52、使用安眠药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镇静催眠药(安眠药)的作用随剂量不同而异。小剂量时产生镇静作用,中等剂量时可引起近似生理性睡眠,大剂量时则产生麻醉、抗惊厥作用。安眠药在临床上使用相当普遍,人们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安眠药的品种较多,各有特点,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宜的安眠药。不可简单地认为安眠药就是使人能睡好觉,而随随便便使用,应该由医生掌握使用的品种和剂量。

(2)一般情况下以服用一种安眠药为佳,不应同时服用多种安眠药,以避免或减少安眠药的副作用。

(3)剂量要小,在能保证睡眠情况下,最好选用最小剂量。

(4)要讲究服药方法。长期使用时应不断更换品种,这样可以提高睡眠质量,又可避免对安眠药产生的耐药性和依赖性。在大脑皮层高度兴奋状态下,不要立即服用安眠药,否则,不仅未能起到催眠作用,反而会更加兴奋。如夜间醒来需再服安眠药,最好选快速短效安眠药。如时已近清晨,不可再加服安眠药,以免发生白天镇静作用,影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5)要时刻注意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有肝肾功能障碍或弱智者应慎用安眠药,长期使用者也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情况。

(6)不可突然停药。对长期使用安眠药的患者,应逐渐减量,尔后再停用,以免发生戒断综合征。

(7)避免饮酒。酒精可增加安眠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因此不要在服用安眠药期间饮酒。

53、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忌滥用维生素。

(2)忌滥用抗生素。

(3)忌滥用解热止痛药。

(4)忌滥用丙种球蛋白。

(5)用药时应注意剂量不宜过大,服用时间不宜过长。

54、孕妇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许多药物都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孕妇用药,不仅本人可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不少药物还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所以,如孕妇病情确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用法用量。

55、哺乳期妇女用药需注意哪些?

答:用药要谨慎,须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合理用药原则,否则对宝宝的身体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哺乳期用药有四大法则。

(1)不可自己随意乱服药。

(2)服药后调整哺乳时间。

(3)不宜服用避孕药。

(4)不可滥用中药。

56、高血压患者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忌突然停药。

(2)忌快速降压。

(3)忌不择时服药。

(4)忌不定期检查。

(5)忌胡乱用药。

57、老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先取食疗,而后用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所以,能用食疗的先用食疗,此乃一举双得。例如喝姜片红糖水可治疗风寒性感冒。食疗后仍不见效可考虑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选择用药物治疗。

(2)先用中药,后用西药。中药多属于天然药物,其毒性及副作用一般比西药要小。老年人多患慢性病或有老病根,除非是使用西药确有特效,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服中药进行调理。

(3)先以外用,后用内服。为减少药对机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等可先用外敷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4)先用内服,后用注射。有些中老年人一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用注射剂病好得快,其实不然。药剂通过血液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及血管壁和心脏。因此,能用内服药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用注射剂。

(5)先用老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特药不断涌现,一般来说这些药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疗效,但由于应用时间较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副作用还没被人们认识,经不起时间考验而最终被淘汰的新药屡见不鲜。因此,中老年人患病时最好用已在临床广泛应用的中西成药,确实需要使用新、特药时,也要慎重,特别是对进口药物尤其要慎重。

58、糖尿病人用药时应注意什么?

答:对糖尿病具有治疗作用的药物,通常可分为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两大类,它们对不同类型的糖尿病人有其各自相应的适应症。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用哪一种药物,一方面要根据患者病情,区别对待;另一方面,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病人自己决不可以随意滥用。(2)糖尿病人用药后不可突然中断,否则会使病情恶化,甚至会出现酮症酸中毒。(3)服用甲磺丁胺、氯磺丙脲等药物期间不能饮酒,否则会出现“戒酒硫样作用”(又叫乙醛蓄积综合症)。(4)服药期间,如同时服用磺胺药、阿司匹林、保泰松、抗甲状腺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白得安等,均应减少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因为它们能增强降糖药物的作用,易引起低血搪,甚至会发生低血糖休克。(5)用法用量要遵医嘱,不可时高时低,擅自加量或减量,否则会因用量不当而影响疗效。(6)有少数病人开始服用某一种降糖药效果良好,但用一段时间后效果就不那么好了,这是病人对药物产生了耐受性,在这种情况下,应更换其他药物。

59、肝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许多药物能引起或加重患者肝功能的损害,常用的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有巴比妥类镇静药、氯丙嗪、苯妥英钠、消炎痛、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甲基睾丸酮及某些抗肿瘤药等。肝功能不好的患者要避免服用能加重肝损害的药物,服用其他药物也要严格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过程中还要定期作肝功能化验,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应马上停止用药或改用别的药。详细情况要向医师咨询。

60、肾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答:许多药物能加重患者肾脏的损害,例如巴比妥类镇静药、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异烟肼等。具体哪种药物会加重肾脏的损害,要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向医务人员咨询。用药时一定要遵守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61、到什么药店去买药?

答:买药必须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零售药店购买,才能保证所购买药品的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普通商业企业经批准也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因此,也可以到超市、宾馆等设的合法的乙类非处方药柜台购买乙类非处方药,但这些普通商业企业不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62、购买药品应注意什么?

答:(1)从合法的药店购买合法药品;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一般合法的药店中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应明确说明买药的目的和病症;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可向药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用药者的情况(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以及治疗什么病。应避免与不具备药学知识的促销人员过多接触。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4)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本身的疾病有明确的了解,如以前是否发生过,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5)应查看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必须注意:药品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注意保存的方法。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6)注意索要和保留购药凭证。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可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63、如何识别网上药店?

答: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购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购物的选择。轻轻点击鼠标,药品就送货上门,方便、快捷的购药方式,省去了患者奔波之苦,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或某些要求隐私的患者来说,确实是一大福音。但在网上购药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从网上是可以购买药品的,但一定要从合法的网上药店购药,药品安全才有保障。辨别一家网上药店是不是合法的,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栏目进行查询。截至2011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了75家合法的网上药店,其中有40家可以在网上向消费者零售药品,其他是从事网上批发和交易等业务的。

(2)网上不法药店的几个特征:网站上的售卖假药企业常常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或咨询。主要以电话订购或网络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和配送药品。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虚假广告宣传。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也是主攻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牛皮癣、乙肝、风湿、脱发等疑难杂症顽疾,以及减肥和增强性功能的产品;为吸引买家,多假冒军人部队的名义,国家级的医疗机构的名义,甚至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学(协)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sfda.gov.cn)中“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消费者可以查阅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

(3)网上购药注意事项:咨询药师。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您对所购药品有疑惑,还需要求助于专业人员;网上只能选购非处方药(OTC)。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国内网络药店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这是保证网络药品交易安全问题的有力措施。如患者需要处方药时,还是要到医院请医生诊查后开处方,然后持处方到医院药房或合法的社会药店取药;注意药品验收。验收药品时,必须认真查看药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64、购买了不合格药品该怎么办?

答: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凭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发票或小票,购买药品不要忘记索要购药凭证)及时与销售该药品的药店或医院联系,要求解决,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5、什么是疫苗?

答:疫苗是将病原微生物(如细菌、立克次氏体、病毒等)及其代谢产物,经过人工减毒、灭活或利用基因工程等方法制成的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自动免疫制剂。疫苗保留了病原菌刺激机体免疫系统的特性。当机体接触到这种不具伤害力的病原菌后,免疫系统便产生一定的保护物质,如免疫激素、活性生理物质、特殊抗体等;当机体再次接触到这种病原菌时,机体的免疫系统便会依循其原有的记忆,制造更多的保护物质来阻止病原菌的伤害。目前用于人类疾病防治的疫苗有几十种,根据技术特点分为传统疫苗和新型疫苗。传统疫苗主要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新型疫苗则以基因疫苗为主。

66、什么是免疫力?

答:免疫力是指人体免疫系统抵御病原体感染的能力。免疫系统由胸腺(青春期以后即逐渐萎缩、退化)、脾脏和淋巴组织等组成。当病原体侵入人体后,首先启动的是天然免疫反应,如天然杀伤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可对其进行攻击并杀灭它们,这种免疫反应是非特异性的,对病毒无选择性。随着人体免疫系统对病毒的识别,启动了针对病毒的免疫反应,即特异性免疫反应,包括特异性体液免疫反应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前者产生特异性的免疫球蛋白,后者主要产生一些杀伤性T淋巴细胞及细胞因子用以杀死入侵的病原体。

67、卡介苗有什么作用?

答:卡介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用以预防结核病,是将有毒力的牛型结核杆菌在胆汁、甘油和马铃薯的培养基中反复传代230次,历时13年所获得的一株毒力减弱而抗原性完整的变异株。此结核菌株对人不致病,但预防接种后可使人获得对结核的免疫力。

68、什么是第一类疫苗,什么是第二类疫苗?

答: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1)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所使用的疫苗;(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主要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以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种的其他疫苗。目前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肺炎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是相对的,不是绝对不变。由于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疫苗的供应等多种原因,第二类疫苗暂时实行自费接种,随着条件的成熟,许多第二类疫苗也将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69、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如何?

答: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70、是否有必要接种第二类疫苗?

答:第二类疫苗是对第一类疫苗的重要补充。实际上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对人们威胁很大,如流感、水痘、肺炎等,患病后不仅对个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经济负担。公众可以根据经济状况、个人的身体素质选择接种。

71、第二类疫苗和第一类疫苗一样安全吗?

答:第二类疫苗与第一类疫苗一样,在上市前经过了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在生产过程中经过了严格的质控管理,成品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检验,因此是安全的。

72、注射剂合理使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注射剂属处方药。患者使用注射剂,须持有医生处方;凡是口服可以有效的就不需注射,能够肌内注射的就不应静脉注射。必须注射的应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应采用序贯疗法。应严格掌握注射剂量和疗程,如果使用一周无效,应考虑停药或换药。应尽量减少注射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的出现。

四川省卫生学校


 

下一篇:医药基本常识及基础知识
上一篇:助你有效“战痘”的中医理念

 
 

 

 
地址: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区    
四川卫生学校    蜀ICP备17006888号
联系电话:028-67503860   在线咨询QQ:743767073   手机:18908196750